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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
2020-03-01 18:22:59
来源:
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
阅读数:
38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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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

工作的通知

各县(市)文广旅局,融媒体中心,州广播电视台,海管局⠼/span>

广电中心:⠼/span>

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,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,为人民提供高品质精神食粮,凝聚新时代前进的磅礴力量,国家广电总局从2020年起启动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。根据《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0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》(川广办发〔202015号)精神,为切实开展好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范围

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原创,并于推荐季度内在各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的作品。如作品播出时间跨度较长,则要求参评作品在推荐季度内播出完毕。

作品类型包括网络剧、网络电影、网络纪录片、网络综艺节目、网络动画片、网络栏目、网络音频节目、短视频等。

二、推优标准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。紧扣主题,围绕主线,守正创新,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激发爱国之情和奋斗力量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打赢脱贫攻坚营造深厚氛围,具有视察四川特色的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、内容精要、节目精彩的优秀网络视听作品。

三、节目推选及扶持

⠼/span>(一)推行办法。网络视听节目推优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。各(市)县文广旅局、融媒体中心、州广播电视台、海管局⠼/span>

广电中心将节目统一报送至州局传输保障科,由传输保障科统报送省广电局。省广电局将组织专家初评每季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,并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。

(二)扶持方式。获得国家广电总局季度评优网络视听作品,将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,将通过总局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协调会、广电总局宣传工作例会、新闻媒体、重点视听网站等平台进行经验推介。省广电局根据根据各季度评选结果,将组织评选季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并予以通报表扬、推广展播,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的示范引导作用。⠼/span>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县(市)文广旅局、融媒体中心、州广播电视台、海管局每季度报送参评作品不低于1部,统一报送至州局传输保障科。

(二)报送材料:各参评单位应提交《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》《版权承诺书》各3份(见附件),节目样片、样带,长剧或系列节目应提供1集或1期节目样片、样带。

(三)报送时间:此项推优工作每季度不再另行发文。第一季度节目报送的截止日期为320日,第二季度为620日,第三季度为920日,第四季度为1220日(均为收件时间)。

请各(市)县高度重视,积极按文件要求组织网络视听节目审核报送,并按时将推荐报送材料寄于州局传输保障科。

联系电话:0836-2835095 ⠘942838839)

邮寄地址:康定市炉城镇向阳街113

邮编:626500

电子邮箱:2117459313@qq.com460262444@qq.com

(《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》电子片发州局电子邮箱)

附件:1、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;

2、版权承诺书。


附件;甘文广旅发〔2020〕34号